致估价委托人函
敬启:
承蒙委托,本公司对拥有的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一套用途房屋所有权连同相应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了评估,价值时点是,估价目的是为银行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仔细查勘估价对象,认真分析市场信息,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选择比较法进行估价,经过全面细致地测算和判断,并结合估价经验和市场行情,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且满足本报告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估价结果如下:
1、估价对象评估单价为¥元/平方米(大写);
2、估价对象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为¥元(大写);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为¥0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
4、估价对象抵押价值为¥元(大写);
5、预期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税金为¥元(大写);
6、估价对象抵押净值为¥元(大写);
详见《估价结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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